近日,四川省发改委向各市(州)发改委、省管旅游景区发布了《关于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在“明确政府制定旅游景区价格范围”“严格履行政府定价程序”“加强景区门票价格管理”等多方面给出了系统性规定,应该说是集中回应了时下旅游市场中的一些“痛点”问题。

其中,“从严核定配套停车场到景区大门交通服务价格,有效遏制景区不合理外移游客接待中心、配套停车场,增加游客配套交通费用负担等行为”,尤其引发游客的共鸣。对应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,景区大门越建越远,用各类摆渡车花式收割游客的现象,在不少景区俨然已成了惯常操作。

据公开报道,有的景区“游客接待中心到检票口大概15公里”;有的“景区东门停车场距离景点有4.2公里”;有的“沿线景区游客集散中心到检票口的距离几乎没有一处少于三公里”;还有的,明明游客可以自驾前往景区大门附近,但却以各种理由强制游客必须乘坐摆渡车前往……

这般操作,有的或确有方便交通管理、提升游客承载量等考量,但是,有的设置明显偏离了合理范畴,硬是让多数游客不得不额外花钱乘坐景区的摆渡车。由此一来,很难不让人怀疑是景区的“创收”小心思在作祟。事实上,有景区工作人员就曾明确表示,“可能是出于营收方面的考虑”。

不能低估该操作给游客带来的负担。之前有报道称,多数景区的摆渡车价格都动辄数十元每人,如果算上景区内的各种接驳、观光车费用,综合下来的各项“小交通”成本甚至比门票还高。

像有的景区门票仅60元,但若按官方推荐的游览方式,实际的门票+小交通消费需要近200元每人。尽管这些“小交通”并非全部是强制,但考虑到时间和精力,不少乘客往往都只能“被自愿”花高价乘坐。

更值得注意的是,一旦景区习惯将配套交通当作新的创收点,不仅游客要多掏钱,也还意味着要牺牲游览体验。比如,有网友就吐槽,一天内在某个景区坐了八次区间车,光是等车、乘车的时间就在4小时以上,几乎一半时间都花在了乘车上。

可以说,这既是在折腾游客,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景区的形象和口碑。因此,明确规定遏制景区不合理外移游客接待中心,不得增加游客配套交通费用负担,这一点确实很有必要,值得更多地方出台针对性规范措施。

在政策要求和引导下,一段时间以来,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有所下降。但这个过程中,还是要着力防范景区出于盈利冲动,通过开辟各类花式收费项目,或是提高其他方面的收费标准来“找补”。从这个角度看,遏制景区不合理外移游客接待中心、配套停车场,仍只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。

近些年,关于景区应摆脱门票依赖症的话题,被反复讨论。但从现实看,推动景区门票合理定价的同时,也得防止患上新的“乱收费”“高收费”依赖症。

说到底,只有将提升游客游览体验放在第一位,在一个正常的市场环境下让游客心甘情愿地消费,而不是“花冤枉钱”,才能真正实现游客权益与景区长远发展的共赢。这一点,在当前提振消费的大背景下,尤显重要。

眼下,暑期旅游旺季即将开启,每个地方都应注重旅游市场中的价格规范,真正让游客敢消费、愿意消费,并获得与付出相称的旅游体验。